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优录政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只能在所申请报考专业内享受优录政策。

二、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当年本专业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或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创新创业类大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以当年教务处组织的推荐免试工作中认定的相关竞赛为标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 3 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 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 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 40%,且有本专业领域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申请材料内容

1、《武汉理工大学 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3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材料递交方式

申请材料需在 2020年 11 月 4日前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业园4栋6楼606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889550。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业园4栋6楼606办公室。

递交要求:

l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l  面试时需展示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l  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l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审阅评审材料,将在 2020年 11 月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en.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以学院网站上通知时间为准。

2、考核形式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 5 分钟采用 PPT),专家提问 5 分钟。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及投诉电话:027--87888019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创业学院    

2020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