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录政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只能在所申请报考专业内享受优录政策。
二、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当年本专业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或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创新创业类大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以当年教务处组织的推荐免试工作中认定的相关竞赛为标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 3 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 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 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 40%,且有本专业领域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申请材料内容
1、《武汉理工大学 2021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3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材料递交方式
申请材料需在 2020年 11 月 4日前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业园4栋6楼606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889550。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业园4栋6楼606办公室。
递交要求:
l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l 面试时需展示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l 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l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审阅评审材料,将在 2020年 11 月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en.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以学院网站上通知时间为准。
2、考核形式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 5 分钟(采用 PPT),专家提问 5 分钟。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及投诉电话:027--87888019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创业学院
2020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