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2020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细则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院系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二、学生申请资格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或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创新创业类大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 3 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 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 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 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 2020 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 2019年 10 月 30 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 208 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889550。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 208 办公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 2019年 11 月8 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en.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以学院网站上通知时间为准

2、考核形式

学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 5 分钟采用 PPT),专家提问 5 分钟。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及投诉电话:027--87160203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创业学院    

2019年 9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