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精神和要求,学院组织了复试,确定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9日,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7:30之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电话:027-87889550 杨老师
创业学院
2021年4月7日